跳到主要內容區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8日、19日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請查照。

發佈者 : 紀人事主任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3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0576號函辦理。
二、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有19萬2,127名考生於233個考場同時應考,所需監試委員數量龐大。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請鼓勵所屬教職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
三、 有關參與國中教育會考之相關委員及試務工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
四、 請加強宣導上開迴避規定,並確認各考區及考場之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確依規定迴避。
五、 對於有意願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人員、試務工作人員者,請逕洽各考場學校,並請核予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113年5月17日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對於擔任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協助辦理試務工作有功人員,請本權責核予敘獎。
六、 檢附中投考區113年國中教育會考考場學校名單(臺中市部分)1份供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