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學須知
發佈者 :
曾資訊組長
一、轉入:
1.父母雙方(有監護權者)皆須到教務處辦理 ,因故未能到者須持該方委託書(下方附件)與其身分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
3.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學生戶籍要遷入本校學區:軍功里、水景里)
4.實際居住證明文件,例如:學區內房屋所有權狀或租賃契約(學區:軍功里、水景里)
5.轉學證明書(原學校開立)
二、轉出:
1.父母雙方(有監護權者)皆須到教務處辦理 ,因故未能到者須持該方委託書(下方附件)與其身分證明。
2.父母或監護人的身分證
3.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一份(學生戶籍要遷出本校學區)
4.至圖書室辦理還書;至總務處出納組辦理繳費或退費事宜(期中轉出)
5.領取「轉學證明書」,三日內至新學校辦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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