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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考慮離婚者共親職家長成長團體

發佈者 : 林輔導組長
說明:
一、 依據家庭教育法暨本中心114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 理。
二、 為回應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家長適逢有優先接受家 庭教育服務情況之需求,本中心於114年9-10月辦理第三梯 次家長成長團體,增進考慮離婚(或已離異)之家長共親職教 養知能,促進兒少福祉,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將活動資訊發 布官方網頁及相關媒體平台宣傳,並提供與相關家長鼓勵報 名參加。
三、 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 主題:【離婚之後,為愛合作】離異家長共親職成長團 體。
(二) 辦理時間:本(114)年9月6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7日、10月4日、10月11日,每週六上午09:30-12:00,共6 次(學員於報名時應確認能全程參與)。
(三) 辦理地點:黑沃咖啡東區精武店(台中市東區精武東路70 號)。
(四) 主領老師:邱惠振諮商心理師。
(五) 對象:考慮離婚(或已離婚)之家長12人,限單方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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