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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領域分團辦理1-4-10臺中市提升國民小學教師藝術教學專業能力-「藝術領域非專長教師增能」

發佈者 : 蔡教學組長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本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115年1月6日旭光小字第1150000092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相關資訊如下:
(一) 場次一:
1、 時間:115年1月26、27日(星期一、二)。
2、 地點:臺中市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衡道堂。
3、 研習內容:音樂/表演藝術---傳統藝術南管之美。
4、 研習代碼:5424408。
5、 參加人數:每場次各40人。
6、 參加研習教師請著輕便服裝。
(二) 場次二:
1、 時間:115年1月28日(星期三)。
2、 地點:臺中綠美圖。
3、 研習內容:綠美圖建築美學與課程發展、建築美學課程設計研發探究。
4、 研習代碼:5424411。
5、 參加人數:40人。
(三) 參加對象:臺中市國民小學擔任三到六年級視覺、音樂、表演藝術學習領域藝術課程授課教師(非具備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優先、包括代理教師)、對藝術領域教學有興趣之非專長教師及藝術輔導團輔導員。
(四) 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研習三日前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專區(旭光國小)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五) 無提供免費停車,建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或共乘。
三、 本案聯絡人:烏日區旭光國小謝憲雄主任,電話:04-23381847分機740。
四、 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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