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115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1份(如附件),請轉知符合資格及具意願之教師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備妥相關資 料報名。
發佈日期 :
2026-04-15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025A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教育部遴選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提供教育部主管學校對於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諮詢、輔導與支持服務;有關教育部規定遴選資格、名額、任期、任務、權益、義務、考核與獎勵等,請詳閱旨揭簡章。
三、 請有意願參加教育部專業工作人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及備審佐證資料逕寄(送)達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號);另請將遴選文件掃描檔電傳至afufu@hcvs.hc.edu.tw。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55701025A號函辦理。
二、 本案係教育部遴選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專業工作人員,提供教育部主管學校對於特殊教育學生情緒及行為問題之諮詢、輔導與支持服務;有關教育部規定遴選資格、名額、任期、任務、權益、義務、考核與獎勵等,請詳閱旨揭簡章。
三、 請有意願參加教育部專業工作人員遴選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5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及備審佐證資料逕寄(送)達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號);另請將遴選文件掃描檔電傳至afufu@hcvs.h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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