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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防制「新型態電子煙彈(含依托咪酯)」

發佈日期 : 2026-08-21 發佈者 : 吳生教組長
【依托咪酯列為一級毒品】
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製造販運最重處死刑;持有電子煙罰 3 到 5萬元,毒駕將吊銷駕照,同車乘客最高罰 1 萬 5千元。拒絕毒害,健康隨行。

【拒毒策略】
電子煙已全面禁止,來路不明煙彈多暗藏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面對毒品應「不毒不回」,拒絕誘惑、堅決反毒拒毒駕,共同守護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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