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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4年本局與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國美館)共同辦理「肯定與接納的藝術行動」活動,請貴校協助轉知相關資訊,並踴躍報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5-07-24 發佈者 : 朱資料組長
說明:
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 為提升藝術與人文領域融入特殊需求課程內涵,本局與國美館共同辦理「肯定與接納的藝術行動」活動,特邀請本市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學生及其普通班同儕共同參加,期使透過普特融合參與體驗藝術,啟發學生多元潛能。
三、 旨案活動相關資訊摘要如下,餘請參閱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活動對象:本市所屬國民小學階段安置於不分類資源班、各類巡迴輔導班之特殊教育學生及其普通班同儕。
(二) 活動時間:計3梯次,請擇一梯次報名(每一梯次均含連續兩週之相關系列課程,同一學校選擇報名同一梯次活動者需連續參加同一梯次之兩週課程,不同梯次之時間、課程無法對調):
1、 第1梯次:114年9月11日(星期四)、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0分。
2、 第2梯次: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10月23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0分。
3、 第3梯次:114年11月13日(星期四)、11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30分。
(三) 報名資訊:
1、 報名方式:請學校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並逐級核章後,於114年8月11日(星期一)前將掃描之電子檔寄送至公務信箱(h6016.h6016@spec.tc.edu.tw)。
2、 錄取順序:本市所屬偏僻且未曾參加過此活動的學校為優先,另依各校選填之梯次、報名順序與報名人數為錄取參酌依據;曾經參加過此活動之學校恕不重複錄取。
3、 注意事項:
(1) 每梯次活動錄取學生總數以20人(包含特殊教育學生及其同儕)為上限。
(2) 錄取結果預計於114年8月25日(星期一)前公告於本局網頁並另行通知。
(四) 錄取學校應配合事項:
1、 經審核後錄取之學校須派員參加114年9月4日(星期四)行前活動說明會。
2、 請各校務必依錄取梯次帶隊至國美館參訪,其交通安排請依「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租用車輛應行注意事項」辦理。
3、 本活動補助學校交通費,每校以一天6,000元(每校一梯次活動時間為2天,共12,000元)為上限;如併校可自行協調共乘交通車事宜。
4、 請各校先自行聯繫交通車租用,後續核銷付款事宜由本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於行前活動說明會中說明。
5、 請參加學校於活動結束1個月內,將成果冊(如附件)掃描成電子檔寄送至公務信箱(h6016.h6016@spec.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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