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落實校園結核病防治,建請學校協助體檢胸部X光異常者追蹤與及早轉介就醫,並通知本市轄區衛生所,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9-09
發佈者 :
紀人事主任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9月5日中市衛疾字第1140109857號函辦理。
二、 提醒若學生新生體檢及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結果,有結核病相關異常者,請依異常追蹤流程(附件1)將「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附件2),提供本市轄區衛生所,俾利執行後續防疫作為。
三、 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業彙整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推薦具結核病診療經驗之醫院醫師名單(附件3),提供學校辦理校園體檢異常追蹤轉介參考。
四、 檢附「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及「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推薦轉介結核病診療醫院及醫師名單」各1份。
二、 提醒若學生新生體檢及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結果,有結核病相關異常者,請依異常追蹤流程(附件1)將「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附件2),提供本市轄區衛生所,俾利執行後續防疫作為。
三、 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業彙整各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推薦具結核病診療經驗之醫院醫師名單(附件3),提供學校辦理校園體檢異常追蹤轉介參考。
四、 檢附「在學學生/新生/教職員工定期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流程」、「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追蹤調查表」及「校園體檢胸部X光異常推薦轉介結核病診療醫院及醫師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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