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有進修需求之教師,請於115年9月18日前填妥申請書
發佈日期 :
2026-08-28
發佈者 :
楊人事主任
一、依「臺中市市立各級學校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規定,教師以留職停薪、部分辦公時間或公餘進修方式研究進修者,應經服務學校同意,始得前往進修研究。
二、請有進修需求之教師,於115年9月18日前填妥進修申請表後送人事室辦理。
二、請有進修需求之教師,於115年9月18日前填妥進修申請表後送人事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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